今天跟他们逛超市,看见通用买的方便食物——也就是生产商把吃的都做好,然后很好看地摆在一个碗里或者碟子里,购买者只需要回去蒸一下或者煮过炒过就可以食用了——真是很方便。
不过宁屁很不屑地甩下一句话:“MMD,都是些懒人食物!”然后回过头对我跟面包说:“我以后自己做饭做菜。”
我很佩服跟欣赏他这种捍卫饮食传统的精神——本人曾经也想学烹饪,甚至都准备去买菜谱了,但是……生性懒惰,结果还是臣服于这些“懒人食物”,总渴望着自己不必动刀子。看来,要做一个家庭主男并非易事,首先就得具备一种豪迈的气质,肯为老婆做一辈子的美食;其次还得要有“过得吓”的刀功、剪功、勺功、切功、烹功、炸功、煮功等等等等;最后,期望你的老婆不是美食家,不然你想做家庭主男的机会都没有了。
假设一下,我以后出来工作了,在又是一个人住,又没有饭局没有心情吃快餐,又有兴致有点钱的诸多前提之下,我会考虑甚至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买这种懒人食物回去自己开小灶。当然,再附加一个前提,就是我有足够的时间。
列几个理由:
1、我不会烹饪(起码暂时是这样),也生怕做出来的东西没人敢吃,除非有哆啦A梦的美味剂。
2、想必我这等懒人的厨房里除了小锅、饭勺、大学的饭盒、调羹、筷子,加个电磁炉,以及超市里买的最小包装的油盐酱醋,基本上就没有东西了。试问没有砧板跟刀怎么做菜?反正我没那个本事。
3、在外边工作已经累哈哈了,回去还要自己动手做饭菜!太可怜了,晚上还要去酒吧的话怎么办?所以呢,我很忙的。
4、如果在家附近工作,上诉假设完全失效,家里已经有一个厉害的大厨了——我老妈——基本上没有可能容得下第二个大厨。
……
算了,本人命懒,或者说好听点是怕麻烦,或者再说好听点就是不拘小节。
刚才老妈上来,顺便给我提了一袋果,青枣或者桃李子之类的东西,洗过了的。
我说:“这里还有几个苹果雪梨芒果没吃完呐~!”
老妈似乎真的很了解我:“这是懒人水果。不用你起来不用你洗不用你剥皮,随手可吃。”
汗如雨下!!!!!!!!!!!!!
知子莫若母!
2007年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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